車震人夫喊「愛被硬上」賠20萬哭窮 小三爽泡飯店泳池遭打臉

桃園一名小三外遇人夫,堅稱不知對方已婚,最後遭判賠20萬,事後她不服提上訴向法官哭窮,卻慘遭打臉。(示意圖,非新聞畫面/達志影像)

桃園一名已婚、育有一子女的男子,結婚2年多就外遇溫姓小三,雙方多次透過通訊軟體互傳鹹溼對話,元配驚覺後怒告法院,向小三求償100萬元,可小三堅稱自己不知道對方是人夫,法院不採信,因此一審判賠20萬元,小三獲悉後不服再提上訴,甚至哭窮,可是又被法官發現她跟朋友入住有超大泳池的精品旅館,依舊不採信其證詞,駁回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指出,桃園一名人夫婚後2年跟小三展開不倫戀,2人多次發生性關係,而且訊息對話非常鹹溼,包括「被壓着X的關係吧、真變態、你昨天真變態」、「我們先從車震開始阿,記得有次超刺激的」、「我比較喜歡上次那樣被硬上」等語,妻子發現後火冒三丈,決定提告向小三求償100萬元。

但庭審時小三喊冤,堅稱不知對方已婚,僅知道有一名正宮存在,而且她還親口詢問過,人夫當下沒有承認也沒有否認,至於對話紀錄中「老婆」一詞,不過只是「元配」的代稱,況且 2人還多次聊到「婚前恐懼症」。

但法官審酌2人對話紀錄與相關證詞後,認爲2019年11月14日,小三曾在訊息裡向人夫表示「丟下懷孕的老婆到夜店玩耍真是渣」、「怎麼不傳給太太看呢她應該會炸到直接生出來」,2020年2月還向人夫提到「那我介紹我是你情婦吧」,加上2020年3月,小三因爲人夫說自己最近不愛回家,於是迴應「你這是婚前恐懼症吧」,顯然已知對方即將成婚,而且元配婚前還懷有身孕,所以不採信其證詞,一審判小三應賠償20萬元。

面對判決結果,小三不服再提上訴,並大打悲情牌,稱自己父母從小離異,家庭功能不完整,令人同情,加上她22歲就遇人不淑,生下一女獨自扶養,如今再面臨母親罹癌的龐大醫藥費,實在無力負擔賠償金20萬元。

不過高等法院新審酌爲2人對話用詞精確,小三擺明知道人夫已婚事實,雖然哭窮,可是後來她臉書上又PO出帶子女去小琉球玩,或是和友人入住超大泳池精品旅館的內容,顯見其經濟狀況跟口述狀況不同,辯詞不足採信,因此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