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荷蘭男捐精生550子女 法官令「即刻停止」否則重罰

荷蘭一名男子捐精生下至少550名子女,法院裁定「立即停止捐精」,否則將逐次開罰。(示意圖/Shutterstock)

荷蘭一名41歲男子持續捐精,16年內在荷蘭境內境外至少生了550名子女,這個數字是法規上限的22倍。海牙地方法院週五(28日)拍板要求此人即刻停止捐精,倘若再犯,每次罰處10萬歐元(約新臺幣339萬元)。

《荷蘭時報》(NL Times)報導,非營利組織Stichting Donorkind基金會日前向法院遞狀要求禁止41歲男子強納森M(Jonathan M.)捐精。路透社報導,此人的姓氏是梅爾(Jonathan Meijer),2017年荷蘭婦產科醫學會就示警要注意此人,當時他因已在荷蘭10家診所捐精生下102名子女而遭禁止捐精,此後他轉往海外「發展」。法新社指他2007年開始捐精,至今已是550至600個孩子的「生父」。

這家基金會代表的原告包括捐精者產出的子女,還有一名使用強納森M的精子懷孕生下1個孩子的女性伊娃(Eva)。他們主張強納森即刻停止捐精,並要求當局馬上追查全球曾接受強納森M捐精的診所,這些診所若仍存有他捐贈的精液且尚未保留給需要的人士,應予以銷燬。

基金會在訴狀指出,據荷蘭相關規定,捐精者每人至多隻能爲25個孩子或12個家庭捐贈,以防這些孩子未來發生近親繁殖、亂倫與心理問題。強納森M顯已違反這項規定,他不僅捐精給荷蘭與海外總共13家診所,甚至直接與受贈的準父母們聯繫。

強納森M反駁,他有合法權利生育子女,這並非特立獨行,應視爲「全新概念」,他主張應獲准繼續捐精。他此前還成立線上平臺,讓這些「親生子女」自由決定是否與其他「手足」聯絡,或與他這個「生父」互動。辯護律師說,強納森M想幫助無法懷孕的父母。

基金會主張,單一捐精者大量捐精行爲會對受贈的母親造成心理傷害。有些受贈女性以爲「強納森」並未頻繁捐精,如今得知實情之後感覺非自願加入一場「古怪的社會實驗」。

基金會透過聲明表示,這樁民事案件涉及了互相矛盾的基本權利。《歐洲人權公約》第8條保障受贈父母與因此生下子女的隱私權,捐贈者也同享保障。

法院判決書指,強納森M在海外捐精的機構包括以國際爲營運範圍的丹麥Cryos精子銀行,另有多人透過廣告或線上論壇與他聯繫捐精事宜,他有時用不同的名字捐精。他向受贈父母透露自己捐精生下的子女數有刻意誤報之實,因爲他曉得真正的數字會影響受贈者的決定。

法官認爲,受贈父母與因捐精產出的孩子所享有的權益,比捐精者持續向其他準父母捐精的權益更重要。這些受贈父母如今必須面臨一樁事實,亦即「他們的子女屬於一個超大的親屬關係網,手足好幾百人,而且這不是出於他們的選擇」,考量到這幾百個孩子可能在心理層面承擔負面影響,「不應該讓這個親屬關係網繼續擴大」。路透社報導,法院命令被告致函給他在海外捐精的診所,倘若他捐贈的精液尚未指定用途就必須銷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