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道狹窄須閃避 壓雙黃線遭檢舉

臺北市內不少巷弄道路狹窄,且路邊還有汽車停車格,車道僅剩下雙向單線道,許多民衆駕車靠路中央行駛常會壓到雙黃線,因此遭檢舉「跨越雙黃線」。(遊淑慧提供/丁上程臺北傳真)

臺北市內不少巷弄道路狹窄,且路邊還有汽車停車格,車道僅剩下雙向單線道,許多開車民衆爲了閃避機車以及路邊停放車輛,車輪壓到雙黃線,遭檢舉「跨越雙黃線」,有議員建議警方受理檢舉時應斟酌開單,交工處也應考量道路標線畫設。市警局交通大隊表示,會從寬認定,以勸導代替舉發;交工處則允諾,會重新檢視8米寬以下巷道的標線畫設。

國民黨臺北市議員遊淑慧表示,她日前接獲民衆陳情,內湖區康寧路一段因道路狹窄,路邊設有汽車停車格,爲了閃避機車或與路邊停車格的汽車保持安全距離,無可避免的必須靠路中央行駛,因此遭人檢舉「跨越雙黃線」;除康寧路一段外,星雲街、陽光街或愛國西路與和平西路之間的延平南路等路段,都有類似問題。

她強調,雙黃線設置是爲了嚴禁跨越車道,然而類似的狹窄路段在交通繁忙時,用路人爲了與行駛中機車或路邊停車格保持距離的閃避行爲,雖非故意跨越雙黃線,卻極易被檢舉達人檢舉「跨越雙黃線」。

遊淑慧指出,因雙向道都設置停車格導致道路狹窄,加上慢車或資源回收車輛也可能影響通行,建議交工處檢視類似路段,是否有減少雙黃線長度的空間?警察局針對狹小道路應先評估錄案,應審視用路人跨線合理性再酌予開單告發,避免造成民怨。

交通大隊表示,已要求各分局受理民衆檢舉交通違規案件,應確實查證是否符合違規要件,如確有因違規停車、道路障礙或閃避開啓車門等突發狀況,致跨越雙黃線情形,將從寬認定,以勸導代替舉發。

交工處則說,在畫設路邊停車格時會先與停管處合作,確定在畫設停車格後保留足夠的車道空間,至少預留單向2米8、雙向5米6的寬度;10多年前曾針對北市的巷弄道路通盤檢討,若議員揭露的狀況屬實,會再針對8米寬以下巷道重新檢視並調整,若安全上沒有問題,就會改成可以跨越的點虛線或點黃線,在兼顧安全的情況下避免民衆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