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營業員詐投資人 判賠2億
有超級營業員之稱的女子陳家樺,10多年前任職金鼎期貨經紀公司期間,私自替親友操作期貨,但因經歷921地震、美國911事件等不利因素,虧損連連,竟做假帳佯裝獲利豐厚,再向投資人騙錢填補損失,臺北地院昨日判她得賠償其中一名陳姓女被害人2億1172萬多元。
金鼎期貨經紀公司現已改名晶鼎公司,陳姓女被害人同時請求晶鼎公司要連帶賠償。但法官認爲陳家樺早在94年7月31日離職,且陳女授權陳家樺代操期貨交易,本被法令禁止,本案屬陳家樺個人行爲,判決公司不須負連帶賠償。
刑責部分,陳家樺已依違反期貨交易法、詐欺等罪判刑5年半,目前在高院更審中。
陳家樺在88年任職金鼎擔任業務經理兼營業員,她被控明知金鼎期貨只能從事顧問,不能代客交易,卻私自幫親友操作。
後來因陸續歷經921地震、美國911事件,操作連連失利,她爲避免親友發現虧空,不但作假帳,還謊稱公司推出一套「富者恆富」投資計劃,保證年獲利15趴、年複利率30趴,招攬更多投資者,陳女業績因此暴增。
但陳募得的資金,反被她存入人頭帳戶填平資金缺口,直到94年有客戶察覺帳戶餘額不對,全案才爆發,共有27人受害,被詐騙11億多元。其中投入3億6500萬元的陳姓女受害人,不甘損失2億1172萬多元,提出附帶民事訴訟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