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營業員詐投資人 判賠2億

有超級營業員之稱的女子陳家樺,10多年前任職金鼎期貨經紀公司期間,私自替親友操作期貨,但因經歷921地震美國911事件等不利因素,虧損連連,竟做假帳佯裝獲利豐厚,再向投資騙錢填補損失臺北地院昨日判她得賠償其中一名陳姓被害人2億1172萬多元。

金鼎期貨經紀公司現已改名晶鼎公司,陳姓女被害人同時請求晶鼎公司要連帶賠償。但法官認爲陳家樺早在94年7月31日離職,且陳女授權陳家樺代期貨交易,本被法令禁止,本案屬陳家樺個人行爲,判決公司不須負連帶賠償。

刑責部分,陳家樺已依違反期貨交易法、詐欺等罪判刑5年半,目前在高院更審中。

陳家樺在88年任職金鼎擔任業務經理兼營業員,她被控明知金鼎期貨只能從事顧問,不能代客交易,卻私自幫親友操作。

後來因陸續歷經921地震、美國911事件,操作連連失利,她爲避免親友發現虧空,不但作假帳,還謊稱公司推出一套「富者恆富」投資計劃,保證年獲利15趴、年複利率30趴,招攬更多投資者,陳女業績因此暴增。

但陳募得的資金,反被她存入人頭帳戶填平資金缺口,直到94年有客戶察覺帳戶餘額不對,全案才爆發,共有27人受害,被詐騙11億多元。其中投入3億6500萬元的陳姓女受害人,不甘損失2億1172萬多元,提出附帶民事訴訟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