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進帳逾億元欠稅700萬拒繳 10年終追討成功

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訊問王姓男子。(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提供/陳淑娥臺中傳真)

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拘提王姓男子。(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提供/陳淑娥臺中傳真)

臺中王姓男子因仲介房地獲利1511萬元,但卻漏報所得稅,補稅併科處罰鍰共701萬元,王在繳納期限屆滿後仍不履行,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2014展開追查,今年2月發現王買賣股票進帳達1億餘元,該分署向法院聲請管收,歷經10年,王只好全數繳清701萬元欠稅。

王男於2007年間仲介房地買賣受有報酬1511萬餘元,漏未申報綜合所得稅,經移送中區國稅局查獲補稅併科處罰鍰701萬餘元,王於繳納期限屆滿後仍不履行,於2014年陸續移送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強制執行。

當時王男名下財產僅發現有銀行存款,臺中分署核發執行命令執行,僅得14萬餘元,爲了解其所得及財產狀況,2015年4月間起數次通知王至分署說明。王男拖延至2018年及2019年間至本分署陳說,僅能每月清償1萬元,但清償數次即未再履行。

臺中分署指出,執行人員至王住居所查訪,發現人去向不明,中區國稅局臺中分局也協力共同清查王財產,查得王於2022年11月初買進股票1800餘張,金額達3632萬餘元,並已於2023年2月下旬全數賣出,進帳1億餘元,顯見王男有履行繳稅義務之資力,卻故意隱匿而不履行。

臺中分署表示,多次通知王陳報股票交易之原委及財產情形、以命令限期繳納義務或提供擔保,王均不理會,分署依法向臺中地方法院聲請拘提獲准後,今年10月20日派員北上至臺北市拘獲;因王仍不配合說明也拒不繳納,分署同日依法向法院聲請管收,裁定準予管收。

王男於10月23日提出部分繳納、餘額辦理分期之聲請,執行人員以王明顯有鉅額資力,足以一次完全清償加以回絕,其家人當天代王繳清全部稅費,執行官曆經近10年追討,終於替國庫追回701萬元欠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