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C將上路 安永:臺商個人應檢視控股架構

依照立院決議,財政部預計未來在專法落日後的一年內報請行政院覈定個人及營利事業CFC(受控外國企業)制度施行日期,推測CFC制度最快將可能於2022年1月1日上路。

因專法申請僅剩一個月時間,如未來計劃採用資金回臺解釋令申請匯回境外資金的個人,安永(EY)建議可檢視個人境外控股架構、預備合規申報所需提出的憑證及簽證,並進行資產傳承評估以及瞭解CRS(共同申報準則)未來影響。

針對CFC反避稅法案即將上路,安永(EY)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家族企業傳承規劃及稅務諮詢服務執業會計師林志翔建議,應考慮採取兩大方法,首先是將資金回到個人身上並舉證主張資金來源爲原出資額,例如股東往來返還(非屬海外所得,免稅),需提出資產負債表、足資證明借貸事實之證明文件;或資金來源爲盈餘分配(所得性質,應稅),需提出資產負債表、盈餘分配表。

其次則是繼續持有境外公司(CFC),惟建議檢視股權結構及持股比例、尋求專業會計師記帳簽證及稅務諮詢並檢視稅務居民身分。

林志翔認爲,個人過去如不諳會計觀念或尚未保存相關會計憑證,且並未建立個人境外公司帳簿,建議應於CFC制度正式上路前,尋求專業會計師進行稅務諮詢及早往合規方向調整,以因應未來CFC申報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