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喝酒導致眼盲送急診 醉男被罵「不怕死」竟持柴刀砍他頭 

屏東吳姓男子因不滿友人見他喝酒,咒罵他不怕死,持刀砍傷對方,被屏東地院殺人未遂罪判處5年有期徒刑。(圖/記者陳昆福攝)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屏東市吳姓男子不滿王姓友人因他曾喝酒失明送急診,勸他不要再喝酒,並罵他「不怕死」等語,用腳踹他兩腳,被控趁友人睡覺時,持柴刀砍向對方頭部受傷,屏東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將處有期徒刑5年。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書說,吳姓男子和王姓男子兩是朋友關係,平時兩人同住在屏東市一處工大寮內,去年7日12日早上10時,王某看到吳某在屏東市建國市場賣菜攤位跟朋友喝酒,因曾因爲喝酒失明而送急診,王某罵他說「你是不怕死」(臺語),後來王就先回工寮

吳某約1 個小時回來,王再就吳臭罵了一頓,並出腳踹他二腳,再說一次:「你不怕死嗎?」之後兩人一起吃完飯、聊天、看電視;過約2 、3 個小時後,王就躺在牀上睡覺,當時吳也跟着睡在旁邊。

王某在睡覺時將手放在頭上,突然間覺得手很痛,睜開眼眼睛看到吳拿着一把刀往他的頭部砍並砍到他左手,並問吳說「你幹什麼?」,吳再拿刀子要砍王時,王急着去搶吳的刀子,成他左手、耳朵等多處受傷、骨折。王后來搶下吳的刀子放置一旁後,用自己手機打電話向屏東縣消防局求救,救護人員還在吳騎機車的引導下抵達工寮,將王送醫治療,吳則在刀子丟棄在工寮草叢內。

法院審理吳未到庭,法院發佈通緝,在今年7月被鳳山警方緝獲押解屏東地院歸案。法院審理,他表示兩人無怨無仇,否認持刀砍傷對方。法官根據被害人受傷及案發時目擊情況,認吳持刀砍向對方頭部,有殺人意圖,依殺人未遂罪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