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論告陳水扁「我必須釘死你的過錯」 前高檢檢察官林勤綱過世
臺灣高檢署
曾在臺北地檢署擔任公訴主任檢察官,蒞庭扁家弊案對前總統陳水扁論告「親愛的朋友,請諒解我,我必須釘死你的過錯」的前臺灣高檢署檢察官林勤綱本月6日因心肌梗塞在睡夢中安詳過世,得年71歲,家屬訂10月13日在臺北市立第二殯儀館爲他舉行安息禮拜。
1953年出生的林勤綱,臺大法律系畢業,1977年考上律師,篤信基督教的林勤綱和前總統陳水扁是臺大法律系的學長、學弟,2人更同爲美麗島案大審的辯護律師。
在美麗島審判後,林勤綱放棄高薪的執業律師生涯,到嘉義擔任法官,1989年他審理「吳鳳銅像案」時,遭當事者和社會團體當庭叫囂。後來黨外運動支持者,知道案件是曾爲美麗島辯護律師的林勤綱審理,立即表示願接受林的審判。
林勤綱在擔任臺灣高等法院法官期間請調檢察官,創下先例,擔任臺北地檢署公訴主任檢察官,曾負責蒞庭扁案論告,之後林調升臺灣高檢署檢察官,離開公職退休逾10年。林勤綱的弟弟林勤純目前是最高法院法官、林勤經則是退役中將。
2009年7月林在扁案補充論告時,憶及卅年前與陳水扁同爲美麗島大審辯護律師的心路歷程,不禁悲從中來,頻頻哽咽拭淚。他噙淚感性的問扁:「總統先生,如果你坦坦蕩蕩,何至於此?」「親愛的朋友,請諒解我,我必須釘死你的過錯,來彰顯你曾用一生樹立起來的美好價值。」
林勤綱在擔任司法官期間,桌上曾壓着兩張紙條,一張上面印着一首詩:「他們說幸福要用鮮血換取,我要證據;他們說你在流血我保護你,我說不必;他們說面對戰爭纔是勇者,我說戰爭不是我的;他們說不自由寧願死去,我說自由不用別人允許,我要的只是一片小小土地和親愛的家。」
另一張紙上抄着一段佛經:「不生不滅、不增不減、不來不去、不取不接、非因非緣、如是之法,如來覺證。」林勤綱30多年的司法生涯就在兩張紙中掙扎,於臺灣民主留下身影,林的遽世,令不少法界人士感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