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選定罪率不高?雲林檢察長:檢察官應加強論述勇於上訴

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戴文亮(最上方)於下屆總統及立委選舉查察會議中指示,法院以較爲嚴格的標準駁回當選無效之訴,檢察官務必要加強論述能力盡力說服法官,並勇於上訴。(雲林地檢署提供)

雲林地檢署17日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選舉查察期前策略會議,檢察長戴文亮指示檢警調,要以精緻偵查方式提升定罪率,日前部分法院以較爲嚴格的標準駁回當選無效之訴,因此檢察官務必要加強論述能力,盡力說服法官,並勇於上訴。

戴文亮提出7點指示,包括六大面向重點查察、認真研讀做好準備、賭盤熱區深耕佈雷、反賄宣導感動民衆、統合戰力精緻偵查、加強論述勇於挑戰、堅守價值守護臺灣。

6大面向包括精進查賄制暴、杜絕選舉賭盤、嚴查地下通匯、嚴防假訊息、防杜幽靈人口、鼓勵檢舉妨害選舉。

戴文亮指出,選舉熱區應佈置有效的地雷,密切聯繫,滾動調整,把有限人力發揮最大效應,尤其選舉賭盤務必事先掌握簽賭管道,嚴密監控並即時蒐證。

他強調,日前部分法院以較爲嚴格的標準駁回當選無效之訴,或以被告自白判決緩刑,檢察官在法院審理中務必要加強論述能力,盡力說服法官,若判決違背民主價值及主流判斷會勇於監督提起上訴,絕對不要認爲上訴沒用一定會被駁回就放棄,仍應堅持目標加強論述,勇於嘗試與努力。

會議由雲林地檢署主辦,雲林縣警察局副局長陳瑞金、雲林縣調查站主任李青峰、雲林縣政府政風處長楊華興、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雲林縣專勤隊長塗順、雲林縣警察局各分局長及偵查隊長均參與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