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傳升涉賭遭起訴 聯盟6月即獲通報:建議球團從重論處

▲味全龍隊曾傳升。(圖/味全龍隊提供)

記者王真魚/臺北報導

味全龍曾傳升涉賭博遭起訴,球團已經先通報聯盟,聯盟表示,早在6月便收到球團告知,曾姓球員陪朋友去參加德州撲克活動一事,並向球團強調不是賭博,是比賽競技。不過聯盟也指出,曾傳升經確認起訴,將依照規章處以最重之處分,建議球團內部從重論處。

據週刊報導,吳姓男子在士林區一處私宅開設賭場,現場逮捕13名賭客,包括曾傳升。曾傳升坦言當時在玩德州撲克,是比賽競技,並非賭博,不過全案經過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以賭博罪予以起訴。

據悉,曾傳升玩德州撲克遭逮被起訴,上半季已有風聲,球員工會、聯盟都有調查。原本在一軍的他,也在之後下二軍,之後都未再上一軍。

隨着起訴書出來,曾傳升涉賭一事曝光,味全龍聲明,球團深表遺憾,併爲未能落實球員生活管理深表歉意,收到起訴書後,將召開紀律委員會討論。未來也將再強化選手教育與生活管理,嚴禁涉足爭議場所。

聯盟表示,6月多便收到球團告知曾姓球員陪朋友去參加德州撲克活動一事,並向球團強調不是賭博,是比賽競技。當時聯盟回覆,認定是否爲賭博行爲仍以司法機關判決作爲依據,如今經確認起訴後,聯盟即啓動相關懲處作業。

聯盟強調,曾員經確認起訴,將依照規章處以最重之處分,並建議球團內部從重論處,持續強化選手生活管理。

根據聯盟規章《球團隊職員違規懲處規定》第5條:「球團隊職員若有賭博、鬥毆或其他影響職業棒球形象之不正行爲、或對外發表影響聯盟及球團形象之不當言論,經聯盟查證屬實者,由聯盟視情節輕重處球團及該不正行爲或不當言論之隊職員罰款 1 至10萬元、禁賽 1 至10場。如涉及與球賽有關之賭博行爲,最重得處以永不得參與聯盟比賽。球團涉及聯盟球賽賭博,處球團罰款 1 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