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無人機到桃機、鬆機禁航區「釀起飛停擺」 桃檢起訴2人
桃園國際機場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黃仲明攝影
根據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起訴書,連姓男子和黃姓男子明知機場四周是禁止及限制無人機活動範圍,卻在沒向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申請覈准情況下,操作無人機進入桃機周遭管制紅區範圍,危害飛航安全。
根據起訴書,警方去年7月25日上午接獲通報後,在桃園市蘆竹區興化路上攔下連姓男子和黃姓男子的轎車,當天中午也有民衆在蘆竹三民路附近拾獲兩人操作的無人機,警方也搜索連姓男子臺中住處,扣得無人機、筆電等物品。
起訴書指出,連姓男子在偵訊時坦承經營無人機買賣,曾查詢過空域,知道無人機飛行黃區限高範圍;黃姓男子辯稱是開車搭載連姓男子,但有證人指稱,黃姓男子去年7月6日在桃機旁操作無人機。
桃機航務處人員證稱,無人機去年6月29日飛進桃機紅區,導致跑道暫停起降,可能發生無人機與飛機碰撞、導致飛機失事或其他重大意外;民航局人員也證述,無人機未申請覈准飛行。
檢方調查無人機曾在民國110年6月到去年5月間,在鬆機違規飛行11次;去年6月24日到7月25日間,在桃機違規飛行至少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