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衛生評核」未落實議員批 北巿衛生局:9月前完成稽查
臺北市長蔣萬安(左)上午赴臺北市議會就「寶林食安事件、剴剴兒虐案」進行專案報告。記者林俊良/攝影
寶林茶室食物中毒事件引起各界關注,臺北市長蔣萬安今針對該事件專案報告,議員何孟樺質疑,北市將中央「餐飲衛生管理分級評覈制度」納入自治條例成爲稽查項目,卻未落實稽查,纔會導致憾事發生,呼籲應落實法規將未稽查餐廳加強稽查。蔣表示,會盡快安排人力,加強稽查。陳彥元說,會規畫有限人立下如何加速稽查,希望9月以前稽查完成。
何孟樺指出,中央從2010年開始提出了「餐飲衛生管理分級評覈制度」,2016年北市更把這個制度列入「食安自治條例」第11條,強制要求經衛生局公告類別或規模的食品業者應評覈,衛生局陸續公告了15類業別必須評覈,其中就包括「百貨公司餐飲櫃位業者」。
何孟樺說,除了百貨公司外,其他規範包含販賣食物高中合作社在2018年就列入必須評覈項目,至今公立高中31家裡面卻僅有11家有評覈;米其林餐廳在2020年列入必須評覈項目,2022年臺北市有35家奪得米其林星,卻只有17家通過評覈;大專校院的餐廳在2021年列入必須評覈項目,但臺北市立大學的7家餐廳卻沒有一家評覈,要求北市府必須儘快落實稽查。
何孟樺說,寶林茶室所在的信義A13共有39家餐飲業者,但經她對照通過評覈的名單,卻發現竟然只有5家有評覈,寶林茶室近3年來未評覈,如果一直以來都有遵照規定執行餐飲衛生管理分級評覈制度,很多問題就不會發生。
衛生局長陳彥元說,寶林在2020年初纔開店,接下來遇到疫情,未來也會加強稽查,希望9月以前完成。蔣萬安也允諾,會增加人力來加快稽查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