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年申請身心障礙及長照特別扣除額 逾百萬人受惠

依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爲身心障礙者可享特別扣除額稅捐優惠,受益戶數自103年起超過60萬戶,110年爲63.5萬戶,近年佔總納稅戶數比重在1成上下,以納稅義務人性別來看,男、女性佔比多維持在58%、42%左右;隨107年實施所得稅制優化方案,每人扣除額由12.8萬元大幅提高至20萬元,致扣除總額由106年891億元增至1352億元,之後每年約1380億元。

另爲適度減輕中低所得家庭照顧身心失能者之租稅負擔,108年起符合衛福部公告須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可享有每人12萬元特別扣除額,依最新申報資料統計,110年扣除額共425億元,受益33.0萬戶,佔總納稅戶數5.1%,其中女性納稅義務人佔4成5。

將兩項扣除額分別除以當年每人可享有扣除額額度推算受益人數,近5年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受益人數介於66.4萬~69.8萬人,佔全國身心障礙人數比率55.2%~59.6%;在高齡化趨勢下,近3年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受益人數逐年上升,分別爲33.6萬、35萬及35.4萬人,此外,長照2.0使用服務者人數同步增加,110年爲38.9萬人,較108年增加近4成,顯示長照服務能量亦漸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