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統籌款二會有進展 權重高低貧富縣市擺不平

財政部今(4)日再度邀集22縣市政府會商財源分配指標,會中有所共識,但在權重高低上,都會縣市與農業縣市歧見很大。圖爲嘉義縣大樓建築景觀。(臺灣房屋提供)

攸關4400多億統籌分配稅款大餅,財政部今(4)日再度邀集22縣市政府會商財源分配指標。會中在「財政努力」及「基本建設需求」兩大類細項分配指標獲大致共識,比上次有所進展,但「支出節流努力」、「再生能源」及「污染防治」等三項建議指標還擺不平。另外,即使有共識的項目,在權重高低分配上也未喬定,有貧富差距的都會與農業縣市歧見不小,財政部說都留待後續盤點,進一步溝通整合。

25年未休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下會期將送進立法院,除了現行中央、地方75%、25%比例的「垂直分配」有的吵外,現行4400億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如何公平給地方縣市的「水平分配」,也存有很大歧見。

現行中央統籌分配稅款,94%爲普籌,依比例分配給地方,六都直轄市分走6成以上最多,其餘纔給縣市與鄉鎮。6%則爲特籌,應地方政府緊急或其他重大事項所需撥給。

財政部8月已先召集22縣市會商,當時地方建議參採指標高達80項,會後仍有50多項未獲共識。財政部表示,上次已就人口數、土地面積、營利事業營業額、農林漁牧業就業人口數、工業就業人口數5個分配指標獲共識。

這次經過討論,再就財政努力及基本建設需求兩大類項目獲大致共識,財政部形容「有進展」。在財政努力方面,除上次會議已獲共識的營利事業營業額外,再納入財產稅努力、非稅課收入努力等指標。在基本建設需求方面,土地面積部分,離島地區及農牧用地部分,研議採加成計算;林業用地、國土保安及生態保護用地部分,則採打折計算。

但即使項目有共識,權重方面卻擺不平。財政部進一步表示,以營利事業營業額爲例,因總公司多設於都會區,希望指標權重要高,但工廠所在地及農業縣市就希望低。

除了兩項指標共識,其他也還有「支出節流努力」、「再生能源」及」污染防治」等三項建議指標,地方政府意見有明顯分歧,還有待溝通。

財政部表示,權重及調整係數如何設計,後續還要通盤檢視,並持續與中央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溝通。下次會議何時召開,目前沒有設定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