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長:碳費爲主 暫不推碳稅

全球碳費、碳稅課徵情況

我國碳費機制最快2023年出爐,碳稅則暫不推行。財長蘇建榮18日出席財政委員會備詢時表示,考量到碳稅、碳費有重複課徵情況,我國將依照環保署規劃,先以課徵碳費爲主。

歐盟最快2026年正式實施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根據經濟部估計,歐盟CBAM中的碳關稅將影響我國212項輸歐產品約新臺幣245億元,其中鋼鐵製品更是首當其衝。

爲因應歐盟CBAM機制,我國立院財政委員會18日邀請金管會、財政部、經濟部、國發會及行政院環保署各首長就「綠色金融行動方案與碳權交易所」進行專題報告。

藍委曾銘宗質詢指出,若歐盟將來對臺灣產製產品課碳關稅、而臺灣對進口歐盟產品卻免課碳費或碳稅,實屬不合理現象,更嚴重衝擊我國經貿環境。對此,蘇建榮迴應表示,財政部已和環保署取得共識,初步先以碳費爲主,暫時不課碳稅,以免碳稅、碳費有重複課徵情況,官員說,未來碳費課徵不僅只針對國內產製商品,也會包括含國外進口的商品。

環保署長張子敬也表示,未來將修正溫管法增訂收碳費等相應機制,供未來外貿談判時運用。他指出,《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最快2021年10月底出爐,盼2022年上半年會期送入立法院審查,至於每公噸收取碳費的金額將在子法中訂定,預計最快2023年制訂,首波擬鎖定年排2.5萬噸大戶率先徵收碳費。

張子敬並認爲,我國透過修法將碳費機制納入溫管法,除針對國內碳排大戶外,同時也可做爲經貿談判項目,當歐盟以CBAM方式向臺灣產品課徵碳稅時,我國也有適當法源可針對歐盟產品課徵碳費。

日前經濟部認爲每噸若逾300元臺幣太高,對產業衝擊太大,外界認爲,我國應會和新加坡相當,每噸超過100元臺幣,至於是否上看200元仍得和各界協商。

此外,針對國際碳權交易機制,張子敬表示,因我國並不屬於「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簽約國,所以國際碳權機制對臺灣減碳並無幫助,除非能有所突破(加入簽約國),但這個有待努力。他指出,國內現行已有環保署「溫室氣體排放額度抵換專案」,未來暫不考慮成立碳權交易平臺,而是由環保署統一管理溫室氣體排放抵換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