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87!97%駕駛人路口未停車再開 1年釀200死2.5萬人受傷

▲枋寮警分局長林俊雄到市場向民衆宣導「路口停讓」觀念 。(圖/記者陳昆福翻攝)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枋寮分局轄內涵蓋4條重要省道臺1線、臺17線、臺26線及臺9線,省道道路筆直寬闊駕駛人易超速違規行駛,進而發生嚴重車禍事故,分局長林俊雄爲有效防制交通事故發生,於暑假期間實查看這些路段防制車禍勤務,並呼籲各位駕駛人應遵守三不原則「不超速、不逼車、不無照」以維護行車安全。

枋寮警方說,根據統計,用路人行車至無號誌路口或閃光號誌路口時,有97%以上的駕駛人遇到閃光紅燈、「停」字路口不會停車再開,每年造成200多人死亡約2萬5千人受傷。

分局長因此前往轄內枋寮鄉人潮衆多之市場,向民衆宣導「路口停讓」觀念,提醒駕駛人遇有閃紅號誌及停止標誌、標線時,幹道車須減速慢行,支道車須減速至完全停止確認無車輛通過後再開;遇有「讓」之標誌標線時,支道車則須減速慢行或停車讓幹道車先行通過,方能再開等觀念,確保交通安全。

分局長林俊雄表示,爲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確保交通安全,警方將持續分析易肇事時間、地點及易違規態樣加強宣導及執法,執法主要目的是希望提升民衆交通安全觀念遵守法規;再次呼籲用路人「車輛慢看停 行人安全行」、「駕駛車輛行經路口時,應暫停禮讓行人」,以維護每一位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