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主任購物癖 4年侵吞學費664萬

士林地檢署。(翻攝google map)

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一間知名補習班詹姓班主任,因購物癖入不敷出,竟侵吞學生的學費,4年下來侵佔公款664萬多元,直到公司發現帳目不對,詢問未繳費的學生,才知道事態嚴重,因而提出告訴,士林地檢署偵結,詹將學費早已花光無法償還給公司,依業務侵佔罪提起公訴。

40多歲詹女自2014年10月起擔任補習班的業務班主任職務,負責教務、班務和招生,但因自己有購買名牌等物品的癖好,以致於薪水不夠花用,萌生侵吞公款的想法,開始將學生繳納的現金,只拿部分給公司,差額再竄改電腦系統繳費紀錄,避免被公司發現。

直到去年4月中,補習班李姓負責人發現帳目不對,徐問學生後,赫然發現很多國中、高中的學生都已經繳納英文、數學、物理等科目費用,分別從2萬多元到10萬多元不等,總共有405筆、617萬多元,補習班清查則是664萬多元,長達4年多,連詹自己也弄不清楚,到底拿一個學生有繳費。

檢察官認定,詹以公司提供的帳號密碼,登載不實的學生報名科目、日期以及繳費金額,已經涉犯背信罪,而補習班認爲,詹的先生時常帶兒子到補習班,詹夫應該知情,但檢察官調查,他只是陪伴在旁,並稱詹有購物癖,喜歡購買物品,學生的費用都被花用殆盡,無力償還給補習班,檢察官認爲詹的先生並沒有涉案,予以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