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被分手! 警外流前女友裸照喊「翹臀一撞愛不釋手」慘了

1名員警因遭前女友分手,竟心生不滿散步前女友裸照與個資,甚至標註淫穢字眼。(示意圖/shutterstock)

有名員警因被女友分手後,竟然在IG、LINE、臉書、推特等社羣上四處傳訊、留下淫穢字眼,甚至還PO文放上前女友的裸照、性交照,甚至個資與聯繫方式,讓對方接到網友來電「要約砲」,精神飽受折磨,造成情緒焦慮、做惡夢以及飽受驚嚇等困擾,只好去看身心科心理諮商與藥物治療;而該員警也遭判處1年徒刑、應賠償76萬餘元,可上訴。

據判決書記載,1名員警遭到女友分手後,心生不滿於110年3月至8月在多人的IG留言「真的夠騷夠會玩,一夜情3P樣樣來」、「一直跟別人無套」、「砲友相見歡」、「大戰夜店咖2回合」、「跟同事無套很爽滴」,甚至還公佈前女友姓名,利用前女友照片在臉書上註冊使用「希望學長能讓我高潮囉」、「就是喜歡跟有女友的男人約跑」、「在深山享受男人的公狗腰」、「麻煩大家幫忙牽線,讓我享受男人」。

另外,他還以前女友名字加「林口騷貨」做爲LINE名稱,並且傳送訊息與前女友裸露性交照給其他人「3P會覺得玩太大?」、「限北北基桃地區可約其他縣市」,不僅如此,還創立推特帳號留下淫穢字眼「淫蕩嬌娃,翹臀一撞就愛不釋手」、「追蹤數破1000人就來約3P辦活動」、「貨真價實的D,不要懷疑」,甚至透露出前女友就讀的大學、高中,以及身高、體重、生日、年齡與手機號碼等聯繫資訊。

而該員警的前女友遭到許多網友電話、傳訊息等欲約砲騷擾,也害得工作身分被公開必須辭職,生活無以爲繼,精神上受到折磨引發焦慮情緒、睡眠困擾,造成做惡夢與容易被驚嚇,至身心科診所就醫,接受心理諮商與藥物治療。

新北地院審理,刑事部分依犯公然侮辱罪及加重誹謗罪、及散佈猥褻影像罪等,判男子(員警)處有期徒刑1年,得易科罰金;另外民事部分,男子應賠償前女友醫藥費、心理諮商費、心理撫慰金共76萬750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