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讓黃偉哲太「涼」 市議會決議出席議會要17:30才能下班
▲臺南市議會召開期會程序委員會,決議比照高雄市議會,但讓市長黃偉哲到下午5時半就能「下班」。(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高雄市議會決議市長施政報告與質詢等議程均最晚在下午6時30分結束,除引來高市民進黨團痛批,行政院副院長陳其邁更說「時間到了就下班,哪有這種涼缺?」,臺南市議會9月23日召開期會程序委員會,決議讓市長黃偉哲到下午5時半就能「下班」。
臺南市議會訂於10月4日起展開第3屆第2次定期會,於9月23日上午召開程序委員會討論議程。擔任程序委員的臺南市國民黨團書記長蔡育輝指出,他看到媒體報導,指高雄市議會決議市長施政報告與質詢、市政總質詢等議程均最晚在下午6時30分就要散會,引來民進黨團痛批「是避免草包被考倒!」,行政院副院長陳其邁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更宣稱,「現在的公職或市議員都應該很真誠爲人民服務,時間到了就下班,哪有這種涼缺?」
蔡育輝說,雖然他已經是被公認是最認真開會的「議會模範生」,但是看完這則新聞報導後,他還是立刻做深刻的反省,依照行政院副院長陳其邁的標準,前2屆市議員及前市長賴清德都是佔到「涼缺」,上次定期會黃偉哲市長也依照往例,施政報告及質詢都是到下午1時多就結束,實在太涼了!所以臺南市議會應該立做悔改。
在蔡育輝的建議下,定期會開議當天的第4項議程:市長施政總報告,決定調整爲第6項議程,爲當天議程的最後1項,不過各縣市議會的議程都是在下午5時30分結束,程序委員會認爲高雄市議會是爲「卡韓」,但南市議會不需要「卡黃」,最後還是做出通融,議程仍訂在下午5點30分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