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卡到陰」要打手槍淨身作法 男懷恨1年拿剷刀刺死友人
▲男怒持剷刀殺死對方。圖爲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達志/示意圖)
罹思覺失調症的吳姓男子,2016年認識在宮廟認識刷油漆的陳姓男子,因認遭對方以「卡到陰」,須淨身作法爲由,而進行打手槍的猥褻行爲,因此懷恨在心,一年後登門理論時,雙方爆發口角衝突,於是持剷刀朝陳男頭部、頸部等多處猛刺,導致對方當場頸動脈大量出血倒臥在地,最後不幸身亡。臺中地院近日依殺人罪,判處吳男14 年,監護3年。
判決書提到,吳男因懷恨在心,獨自騎車至陳男住處當面理論,雙方因而爆發口角爭執,見對方仍拒未承認所質問之事,一時惱怒,竟基於持預藏剷刀刺向對方,雙方爆發推擠拉扯,就朝頭部、頸部、胸部及腹部等處猛刺;行兇過程中,陳妻見狀欲出手阻止,也遭劃傷手臂,趕緊緊急撥打110電話報警,但因過度驚嚇無法正常報案,吳男於是上前拿取電話,主動向警方表明殺人,並告知案發現場地址。
警方獲報後,立即派員到場處理,當場逮捕吳男,並扣得行兇剷刀1支等物,但陳男仍因頸動脈血管遭銳器刺傷並大量出血,因出血性休克死亡。被害人家屬強調,不知到底有何恩怨,但家人不可能做出那種事。
法官認爲吳男手段兇殘,侵害陳男生命法益,造成陳妻過度驚嚇,留下無可磨滅心理陰影,並造成家屬終身無法彌補傷痛,且至今未與家屬達成和解,兼衡犯後坦承殺人及過失傷害犯行,因罹患思覺失調症,長年以來有幻覺、妄想持續存在,現實感不佳,有困難區分現實與幻想等一切情狀,量處14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