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化療藥劑注射時間近23小時 男嗆女護理師判免刑原因曝
高雄地方法院。(本報資料照)
趙姓男子因罹癌在醫院接受化療時,疑不滿化療藥劑注射時間過長,他向護理站人員要求稀釋藥物以加速施打,但護理師堅持要依照醫囑拒絕,趙男竟恫稱:「你再不加你試試看,看我敢不敢揍你」,作勢要揮拳,醫院報警後,法官認爲,趙男犯罪情節輕微,顯可憫恕,就算幫他減刑還是過重,因此判他免刑。
判決指出,去年10月22日下午1點多,趙姓男子在國軍高雄總醫院軍陣大樓病房內接受癌症化療藥物注射,他不滿注射時間過長,找上正在發藥的護理師要求協助稀釋藥物以加速施打,但護理師認爲必須依照醫囑時間順序施打,不肯替趙男稀釋藥物。
趙男暴怒,嗆聲:「你再不加你試試看,看我敢不敢揍你」,還一把將換藥車推走,握拳作勢揮打,護理師見他情緒失控,趕緊通報醫院協助處理,院方報警後,趙男被依違反《醫療法》送辦。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法官考量緣由,是因藥物已注射近23小時,爲求能儘速結束此療程後休息,僅屬偶發性的衝動犯罪,犯行非可取,但犯罪動機尚值諒解,他犯後也坦承犯行。
由於該法規定最重本刑爲3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即使依規定減輕,仍須量處1月徒刑,法官考量趙持續接受化療,加上經濟能力並不寬裕,減刑後科罰金仍達3萬元,除增加他的經濟負荷外,更與他行爲可責性不成比例,因此判他免除其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