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甘分手傳偷拍性愛照勒索 渣男賠百萬和解!判1年2月

難子偷拍與女友交歡影片,分手後以影片截圖勒索分手費,遭判1年2個月徒刑。(邱立雅攝)

陳姓男子跟前女友交往期間,趁對方不備,偷偷錄下兩人交歡影片,分手後陳男不甘就此斷絕往來,竟用之前偷拍影片傳給前女友,還附上「影片我慢慢看看爽了上傳」、「真會吹啊」等文字訊息,索要分手費4萬元,還多次電話恫嚇、騷擾,致使前女友心生畏懼,嚴重影響其日常生活,報案後兩人以百萬臺幣和解,但新竹地院法官仍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年2個月。

陳男與前女友交往期間,多次以手機竊錄兩人性行爲影片,地點在汽車旅館與自宅均有,陳男偷錄之後還從影片中擷取女方裸照收藏。兩人分手後,陳男在去年9月打電話給前女友索要4萬分手費,還傳送「影片我慢慢看看爽了上傳」、「真會吹啊」等文字訊息。

陳男不只傳恐嚇訊息,還化名用臉書傳前女友裸照及「照片很性感」文字訊息予女方,同時多次打電話恫嚇、騷擾,致使前女友心生畏懼,嚴重影響其日常生活,讓前女友嚇到當天將陳男封鎖、報警處理未支付款項。

新竹市警方去年10月持搜索票前往陳男住處搜索,查扣蘋果手機兩支及電腦,發現電腦內存有女方裸照及影片。新竹地院法官調查,認爲陳男未經前女友同意即擅自竊錄性影像,分手即以此恐嚇索取財物、復持續傳訊騷擾,使前女友長時間陷於恐懼之狀態,依泛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犯恐嚇取財未遂罪,處期徒刑1年2月,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另外,陳男與前女友以百萬元和解,法院諭知被告應於緩刑期間內不得對前女友有跟蹤或騷擾之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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