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蜂與農糧署和解延遲上傳重訊 遭處3萬元罰金
▲臺灣證券交易所。(圖/資料庫)
記者巫彩蓮/綜合報導
臺灣卜蜂(1215)遭農糧署處分違約金雙方和解一事,應更新後續事件發展變化,惟卜蜂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遭證交所處以3萬元違約金。
卜蜂去(112)年10月公告因臺中廠因廠內卸料不及,將公糧飼料用糙米存放於廠外他處暫存,擬於隔日作業,結果接獲農糧署處以逾1億元違約金,不過經法院調解後,確定應支付之違約金等計1303萬元,並已於該年月底前支付。
不過卜蜂與農糧署合解一事延遲輸入重大訊息,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3條第5項情事,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處以違約金3萬元,並函知卜蜂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