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苑股份: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保障良好溝通與公司治理

金融界11月19日消息,博苑股份披露投資者關係活動記錄表顯示,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以保障公司與投資者良好溝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據這一制度,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說明書、募集說明書、上市公告書、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等;董事長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責任人,董事會秘書是信息披露工作主要責任人以及公司與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指定聯絡人,負責協調和組織公司的信息披露事項,包括健全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此外,任何有權披露信息的人員披露公司其他任何需要披露的信息時,均在披露前報董事長批准。同時,公司在證券交易場所的網站和符合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條件的媒體上進行公告。

本文源自:金融界AI電報

作者:電報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