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愛座存廢引戰 衛福部:不取消但放寬對象

衛福部社會家庭署今天表示,身障權法修正案草案,正在研擬放寬建議乘坐對象,不再只有「老弱婦孺」,增加「有實際需求者」,但未朝取消博愛座方向研擬。(圖/示意圖,記者鄭鬱蓁攝影)

知名作家李昂在臉書上表示,自己爲了趕巴黎新書發表,非常累,但有3名年輕人坐在博愛座上不願讓座,且還給她白眼,她問臺北市長蔣萬安有什麼看法?衛福部社會家庭署今天表示,身障權法修正案草案,正在研擬放寬建議乘坐對象,不再只有「老弱婦孺」,增加「有實際需求者」,但未朝取消博愛座方向研擬。

博愛座設置是依照「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第3項規定,大衆運輸工具應規劃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之無障礙設施及設備。未提供對號座之大衆運輸工具應設置供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之博愛座,其比率不低於總座位數百分之15。

衛福部社家署署長簡慧娟表示,過去就曾發生年輕女性因身體不適,坐在博愛座所引發的讓座爭議,故身權法研商會議時,曾討論過博愛座設置的需求,將現行條文中「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未提供對號座之大衆運輸工具,修正草案改爲「身心障礙者及其他有實際需要者」就能優先乘坐博愛座,意即寬列能乘坐的對象。

簡慧娟表示,原來的「老弱婦孺」寫法,討論過程中,也有人認爲會有標籤化的問題,有的人不認爲自己是老、或是婦孺,加上大家還是有共識,認爲應該要有博愛座的設置,因此最後修正草案版本,則是放寬增加身體不適等有實際需求者。

不過草案至今尚未一讀,因爲草案中還有其他法條還沒有共識,因此也不一定本會期會排上討論。

另外,簡慧娟表示,修正後,同樣不會有罰則,畢竟要不要讓位,仍叫屬於道德問題,她自己也遇過許多臺灣的年輕人會讓位。至於是否比照孕婦,提供愛心徽章?她說目前還沒討論到那麼細緻。

李昂昨在臉書表示,自己搭捷運在淡水往臺北的方向,請了3名坐在博愛座的年輕人,但沒有人願意讓座。「年輕男生說他不舒服,我是看不出來啦!兩個女生態度非常壞,還給我不斷地白眼」、「我的年齡?那當然是年長,而且因爲我10月1號要到巴黎新書發表,忙到老實說身體不是那麼舒服,我希望你給我們一個博愛座的使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