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租到“甲醛房”,中介要求3天內提出異議,法院這樣判
當前,正是畢業生紛紛走出校園踏入社會的時候,租房,成爲很多畢業生面臨的一個問題。畢業生唐某的經歷,給大家提個醒,租房時一定要多注意。近日,海淀法院判決認定,唐某租到了“甲醛房”,而中介相關規定系格式條款,因此無效,退全租!
唐某於6月份與某住房租賃公司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並支付了押金、租金及中介費等,公司於當日交付了房屋。唐某說,剛入住時,沒有聞到明顯的刺鼻味道,但不久之後,自己逐漸出現了呼吸道不適,後來還出現流鼻血的情況。
唐某懷疑房屋甲醛超標,7月16日,自行通過淘寶網花費174元購買了甲醛檢測服務,取得檢測結果,顯示承租房屋甲醛濃度爲0.16mg/m³。於是,唐某聯繫中介公司,要求對方補償。
中介公司先是提出,按照《房屋租賃合同》,唐某要提交具備CMA空氣質量檢測資質機構出具的空氣檢測報告。唐某再次花費334元委託環境監測公司對承租房屋室內空氣質量進行CMA檢測,該報告顯示承租房屋臥室內空氣中的甲醛含量濃度值爲0.13mg/m³,仍然高於國家標準規定限值≤0.10mg/m³。
然而,中介公司再次拒絕退還全部房租等款項,其理由是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租戶應在簽約之日起3日內對房屋空氣質量提出書面異議並申請甲醛檢測,超出3日提交檢測報告且檢測結果爲超出國家標準的,僅能至多退還自簽約起10日的租金。
唐某不同意,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中介公司返還已支付的全部租金、押金、服務費及兩次檢測費。
法院審理認爲,據已查明的事實,涉案房屋甲醛超標,不具備安全居住條件,中介公司構成根本違約,唐某有權據此解除合同。
此外,法院認定,中介公司提出的“限期3日”條款,屬於格式合同。另一方面,空氣質量問題會對人體造成潛在隱患,租戶難以在短期內將甲醛超標引起的身體不適與空氣質量問題相關聯。中介公司作爲專業從事房屋租賃的經營主體,應當保證房屋空氣質量符合居住標準,承租人出於對中介公司的信任,往往只會在身體出現明顯症狀的情況下才進行空氣質量檢測。因此,上述條款無效。
最終,法院判決中介公司返還唐某房屋租金、服務費、房屋甲醛檢測費合計7119.67元。宣判後,雙方當事人均未提出上訴,該判決現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