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熊犬衝出大門咬傷女孩 三寶媽遭提告判拘役20日
三寶媽在住處飼養比熊犬,但沒有綁好也沒把門關緊,導致比熊犬衝出們咬傷鄰居。(邱立雅攝)
三寶媽養了一隻比熊犬,今年初因未能緊閉住處大門,導致比熊犬跑出去,咬傷一名小女孩並遭到提告。新竹地院依過失傷害罪,處拘役20日。
判決指出,三寶媽在大樓住處飼養一隻比熊犬,飼主依法負有防止其所飼養之動物無故侵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或安寧之法律上作爲義務。但今年初某日晚間,三寶媽未善盡管理所飼養寵物之責,未將住處大門緊閉,也未將上犬隻以繩或煉圈等方式適當管束,導致一名小女孩經過同樓層時,該犬隻突然衝出住處門外,咬傷小女孩左側大腿。
三寶媽被告後,坦承她是比熊犬飼主,且事發當下其家門未緊閉,至該犬隻跑至門外之事實。
新竹地院法官審酌被告飼養犬隻,未將犬隻以煉繩繫牢或爲其他適當管控,並疏未注意將住處大門緊閉,致其所飼養比熊犬跑出大門而於住處外梯廳咬傷告訴人,造成告訴人受有左側大腿咬傷之傷害,顯缺乏飼養犬隻正確觀念而危害他人身體安全,所爲實有不該。
不過三寶媽犯後坦承犯行,並願意賠償告訴人,僅因雙方對於可接受賠償金額無共識而未能調解成立,新竹地院依犯過失傷害罪,處拘役2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