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從“小錯”釀成“大錯” 北京海淀法院在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首創矯治教育令
據北京海淀法院8月19日消息,8月16日,海淀法院少年法庭立足審判實踐,爲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治理工作,充分發揮“三審合一”審判機制優勢,首次對在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存在不良行爲的未成年人開展矯治教育工作,發出矯治教育令。
在審理的兩起民事侵權案件中,海淀法院少年法庭法官發現涉案未成年人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的嚴重不良行爲,並且均因嚴重不良行爲被公安機關給予行政拘留,但因不滿16週歲,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爲避免未成年人從“小錯”釀成“大錯”,由輕微違法轉化爲犯罪行爲,海淀法院少年法庭首次發出矯治教育令。
當日,法官曹曉穎首先宣佈了矯治教育令的內容,指出兩名未成年人存在的嚴重不良行爲與不良行爲,針對不良行爲的具體情形,從接受法治教育、增強法律意識、養成規則意識、文明健康上網、抵制不良信息、參加勞動實踐等方面採取矯治教育措施,責令兩名未成年人接受社會觀護,由法官、監護人與司法社工對其進行教育、監督,未成年人定期向法院提交思想彙報。同時,針對兩名未成年人產生不良行爲的家庭因素,指出未成年人的父母在家庭教育中存在的問題,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督促家長履行監護職責。
爲提高矯治教育的實效性,海淀法院邀請海淀公安分局法制支隊未成年人案件審查中隊中隊長李洋、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務所司法社會工作者參與了本次矯治教育。同時,還邀請北京市青少年法律與心理諮詢服務中心及北京青葵東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家庭教育指導師分別對兩名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開展家庭教育指導。
少年兒童是祖國的未來,是中華民族的希望。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指出:“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強化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治理,制定專門矯治教育規定”,更是爲持續推進新時代少年審判工作高質量發展,指明前進方向。此次矯治教育工作的開展,是海淀法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的生動實踐。今後,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將立足於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工作,繼續探索完善未成年人犯罪預防與矯治教育工作機制,促推“六大保護”融合發力,樹牢“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消除可能引發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不利因素,全力維護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戴幼卿
編輯/李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