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語言 國一國二列必修

教育部課審大會9日決議本土語文課程國小國中二年級列爲必修,每週1節;國三改爲選修。由於現行規定本土語言在國小就是必修,教育部草案原本規劃國中3個年級都是必修,最後決議國三改選修,被外界視爲折衷方案

立法院2018年12月通過《國家語言發展法》,第9條第2項及第18條規定,自111學年度國民教育各階段,國家語言都要列爲部定課程,教育部因此修法。

教育部草案原本規劃國中3個年級每週都要必修一節本土語文,但課審會對此有爭議,先前更有4名國委員擔心造成排擠其他課程而無預警請辭。去年底教育部重組課審會,昨日召開會議,決議本土語言國一、國二必修;國三選修。

外界最關切的師資部分,教育部表示採多元管道培育語別專任師資,包括職前培育、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及第二專長學分班,並辦理教學支援人員現職教師培訓。不過外界仍擔憂111學年度上路初期,部分語種師資較少。

教育部並表示,將持續提供開課經費交通費、現職教師參與語言能力認證等,並提供人才庫媒合,降低成班限制。針對課程銜接部分,將依課審會決議,修正「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選修課程應注意事項有關選修本土語文課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