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藝2.34億賠償金 議會刪剩1000元抗議

臺北市議會28日三讀通過臺北表演藝術中心調解賠償金追加預算案,把預算刪至1000元保留預算科目,以附帶決議抗議市府蔑視議會預算審查權,並送交監察院調查。(丁上程攝)

臺北市政府追加編列2.34億元賠償臺北表演藝術中心廠商,但因前市長柯文哲任內未與議員討論,預算遭到擱置,議會28日開大會討論,由於調解程序已經走完,市府必須支付賠償金,最後大會決議預算刪至1000元保留預算科目,並送監察院調查,以附帶決議方式譴責市府侵害預算審查權。

北藝在施工期間,因爲原施工廠商倒閉,經調解委員會後,市府必須支付新廠商2.34億元賠償金,不過,柯文哲任內並未決定如何支付,而留給接任的市長蔣萬安處理。

蔣市府定調以追加預算方式支付賠償金,但議會教育委員會表達抗議,不僅將預算刪至1000元,並以附帶決議抗議市府蔑視議會預算審查權,且將於10月前送交監院調查。

昨議會大會討論賠償金追加預算案,民衆黨議會黨團總召黃瀞瑩欲修改附帶決議,想加入「依法有據」、「部分議員」等字眼,以區隔民衆黨議員與其他黨團的態度。

在二度修正後,雖獲得無黨議員陳政忠、國民黨議員秦慧珠、新黨議員侯漢廷等人支持,不過在其他議員投下反對票或棄權的情況下,仍維持原有附帶決議。

教育委員會召集人王閔生表示,案經過4次會議審查,過程中也經過詳細討論,委員會認爲市府在確定賠償金額時,並未尊重議會審查權,但現階段調解程序木已成舟已走完,市府必須支付賠償金,因此把預算刪至1000元保留預算科目,並以附帶決議譴責市府侵害預算審查權,僅只能以此維護議會尊嚴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