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收買籤「不抵抗」協議 退休中校獲緩刑、繳回554萬退休俸

退休中校鄭智文,遭大陸情報人員收買,簽下「北平模式」不抵抗協議書,還幫對方吸收軍人發展組織,緩刑3年定讞,他遭追繳月退休俸,他不服提告,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本報資料照片)

退休中校鄭智文,遭大陸情報人員收買,簽下「北平模式」不抵抗協議書,還幫對方吸收軍人發展組織,2021年他獲判緩刑3年定讞,退輔會要他繳還月退休俸等309萬6988元、退撫基金會要他繳回溢領的新制退除給245萬1386元,他不服提告,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可上訴。

鄭智文的父親是工黨中央黨部主席鄭昭明,他在2013年7月2日以軍備局中校身分退役,後來擔任工黨主席辦公室主任及兩岸關係發展促進會理事長等職務,2019年調查局國安站發現鄭姓父子的共諜犯行,移送檢方偵辦,2人遭起訴。

2021年9月9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鄭昭明、鄭智文父子因個人私利,協助大陸官員吸收我現役軍人而發展組織,嚴重影響國安及破壞部隊紀律,考量他們坦承犯行,依違反國安法分別判10月及1年,緩刑3年,向公庫支付20萬、30萬元定讞。

判刑定讞後,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重新審定鄭智文的退除給與,並以他在服現役期間觸犯國安法被判決確定,從判決確定之日起,喪失領受退除給與權利,已領之退除給與,應予追繳。

退輔會要鄭智文繳還退伍領受之各項一次性給與及月退休俸合計309萬6988元;退撫基金會要他繳回從2013年7月2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間溢領之新制退除給與合計245萬1386元。鄭不服提提起本件行政訴訟。

鄭說,陸令部撤銷他已依法領取之退除給與,他屬「善意不當得利」,就已不存在之利益免負返還責任,而迄至提起本件行政訴訟時,他所受領之款項均已花用於日常生活所需,僅剩餘1824元,他不須繳回退休俸給,提告請求法院撤銷處分。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鄭智文犯國安法刑案經判決確定,喪失領受退除給與權利,已領之退除給與,應予追繳,陸令部及退輔會等認事用法均無違誤,判決駁回鄭的請求,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