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知名火鍋店慘遭潑屎!鄰居嫌太吵「糞水灌頂」 下場曝光

臺北市一名盛姓男子住處樓下經營着一家火鍋店,由於認爲該火鍋店干擾其居住安寧,竟將糞水從住處往下傾倒。(圖僅示意 / shutterstock)

臺北市一名盛姓男子住處樓下經營着一家火鍋店,由於認爲該火鍋店干擾其居住安寧,竟將糞水從住處往下傾倒,惡氣臭味嚴重影響當時店內顧客,並間接導致路人對於該處產生負面觀感,店家憤而提告。臺北地院審理時,盛男辯稱其往下潑灑實爲澆花所用之水肥,然顧客、員警皆證稱「有大便的味道」,最終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9千元。盛男不服上訴,臺灣高等法院駁回定讞。

據瞭解,該火鍋店位於臺北市大安區巷內,經營已有20年之久。判決書指出,盛男於去年4月9日間在4樓住處下傾倒糞水,大安警分局獲報後前往處理,並從現場聞到濃厚屎味,發現遭潑地點位於店外的小庭院。

洪、莊姓員警表示,根據店家說法,由於庭院已清刷過一次,因此現場看不到屎水痕跡,但仍有很重的味道。員警指出,如若是澆花用的肥料,味道按理應不會太過厚重,同時指出店家曾舉報過多次,「有時是遭潑一般液體,有時是穢物」。

臺北地院經審理,審酌盛男聲稱火鍋店於疫情警戒未解除即聚衆、喧譁,並將防火巷堵死,煙味甚至飄到3、4樓,害他一直吸二手菸,且店內設有卡拉OK每天吵到晚上11點多,另考慮盛男稱自己不煙不酒,卻於2022年8月因甲狀腺腫瘤開刀,疑因環境造成,最終認定盛男潑灑糞水,是爲表達對店家不滿,最終判處9千罰金。

高院認爲,盛男一審時不理性解決問題,卻藉潑糞發泄不滿,同時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賠償,以此判處罰金9千元。盛男不服上訴,但法官認爲其存在公然侮辱犯行,最終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