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漲公有停車費 最高每小時150元
臺北市議會法規會28日通過新版「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預計下週送進大會二、三讀,三讀通過後將送行政院,最快明年公告實施。(黃婉婷攝)
臺北市百貨週年慶、大型展覽常吸引大批車潮擠爆公有停車場,北市停管處修法調高停車費,盼活動期間加速公有停車場週轉率,新增80至150元等4種級距,最高每小時收費150元,並訂出費率檢討SOP。不過,有議員憂心車輛較少的停車場,隔天調降費用反而會引來車潮,每天費率不一還可能衍生消費爭議。停管處允諾調整作法,議會法規會28日通過一讀,市府力拚本會期三讀通過,最快明年上路。
25年未修的「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昨闖關法規會一讀,收費級距從原先10元至60元的6個級距,再新增80、100、120及150元,僅限特殊活動期間的公有停車場,當每小時60元仍滿場時將採累進費率,最高每小時150元,若停車場使用率低於50%,則調降1級費率。
停管處長李昆振指出,臺北市逾5萬個汽車停車格,大多數收費每小時20元,其中僅有180格每小時收費60元;全市110處公有立體和地下停車場大多收30元,每小時收費60元的僅有松山高中地下停車場和峨嵋立體停車場,在假日特定時段調高費用,部分停車場則是在百貨週年慶、展覽、花季期間才調整。
李昆振說,未來修法後,99%常態性停車收費不受影響,購買月票的里民也無須擔心,僅特定活動期間停放在公有停車場車主有可能加收費用,活動結束後就恢復原先收費。
由於新版費率檢討SOP頻率是按日調整,議員周威佑質疑,機動調整恐怕會有問題,假使停車場原先收50元,但活動期間較少人停,結果隔日改爲收40元,反而吸引民衆來停車,畢竟調高費率是爲解決公有停車場久佔問題,避免車輛回堵造成交通壅塞,但沒必要每天檢討,況且很難向民衆解釋爲何每天都收不同費用,也可能造成消費爭議。
法規會召集人、議員王浩附和指出,此舉是拿石頭砸自己的腳,建議停管處調整執行方式。
經審議,市府所提修正條文全過關,僅微幅調整費率檢討SOP,李昆振允諾會採納議員建議,改爲依活動次數調整停車費,接下來將拚本會期三讀通過,再送行政院覈定,最快明年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