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元旦起單車違停將拖吊、收保管費 領車流程看這裡
臺北市自107年1月1日起,自行車違規停放將收取移置費及保管費,停車管理工程處表示,倘民衆自行車遭拖吊移置,除了可依照拖吊現場留下之保管場名稱及電話號碼查詢外,也可進入停管處網站「自行車拖吊專區查詢系統」查詢,點選拖吊日期及違規地點或自行車出廠車身編號,即可查到自行車照片和被移置到哪個保管場。
自元旦起北市實施拖吊違停自行車收取保管費政策,停管處4日表示,自1月1元日旦實施至3日,已拖吊有56輛自行車,民衆已領走24輛,移置金額共3100元。至於目前超過半數拖吊仍未領車,交通局解釋原因仍待觀察。
停管處提醒,車主領車須攜帶身分證或其他足以證明身分的證件,須具備相片、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居住地址等資料缺一不可,及自行車鑰匙或相關足資證明文件,向保管場人員洽辦指認車輛及填寫領車單,並繳交移置費及保管費,再由保管場人員將所領回車輛拍照留存。移置自行車輛若逾4個月無人領回將依規定以廢棄物處理。
至於外界關心的車輛冒領問題,停管處說,領車人如有發現車輛冒領情形,停管處會將相關資料移送警察機關依僞造文書、侵佔罪嫌依法偵辦,以維護民衆權益。
停管處呼籲民衆,自行車請停放於合法停車空間,勿違規停放於機車退出人行道、騎樓路段(機慢車停放區除外)、禁停標線區域及其他禁止停車之處所,倘若民衆仍違規停放自行車,將逕行拖吊移置並收取拖吊移置費及保管費移置費用新臺幣100元(輛/次),保管費用新臺幣25元(輛/半日),但車輛經移置至保管場未逾1小時者,免收保管費。
停管處也統計,北市有14處自行車違停拖吊熱區,包括臺灣大學及公館捷運站周邊、大安區大學裡周邊巷弄、松山車站周邊、萬華行政中心、和平東路二段118巷、大安區大學裡羅斯福路3段東側,其他捷運站則有科技大樓站、大安站、東門站、古亭站、中山國中站、圓山站、臺電大樓站1號出口周邊、捷運景美2號出口周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