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去年第四季預售建案定型化契約 這5項最容易踩雷

臺北市地政局今公佈預售建案定型化契約審查情形。圖/報系資料照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今公佈去年第4季預售建案資訊動態,其中全市預售建案定型化契約檢閱,合格率最低前5項目,分別爲「保固期限及範圍」、「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通知交屋期限」、「違約之處罰」、「貸款約定」。地政局已要求建商限期改正至100%合格始予備查,提醒民衆簽訂合約時要特別注意權益。

北市地政局指出,爲保障預售屋消費者權益,針對全市住家用預售建案買賣定型化契約,是否符合內政部訂頒之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28項重點,全面檢閱並輔導改正至符合規定後,才完成備查並對外公開。

除公佈合格率最低前5項目及錯誤態樣,定型化契約皆有履約擔保機制,其中以「不動產開發信託」佔大宗,計10案,佔比55.56%,其次爲「價金信託」,計8案,佔比44.44%。

合格率最低的項目,第一是「保固期限及範圍」。房屋自買方完成交屋日起,或如有可歸責於買方之原因時自賣方通知交屋日起,有15年的結構保固和1年的固定建材及設備保固,賣方並應於交屋時出具房屋保固服務紀錄卡予買方作爲憑證。

地政局指出,保固期限及範圍不合格,主因是約定有「不可歸責於賣方之事由,賣方即不負保固責任」,與應記載事項「除賣方能證明可歸責於買方或不可抗力」之概念不符。

至於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主因是停車位未載明高度,及未載明停車空間面積佔共有部分總面積之比例及計算式。另外,購屋預約單(紅單)查覈情形,112年第4季預售建案契約及購屋預約單計查覈13案皆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