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計程車10天春節加成 每趟增30元 依跳錶金額收費

臺北市計程車春節加成運價,駕駛要點選「春節加成」鍵,依表計算。本報資料照片

農曆春節將至,民衆走春、送禮訪客等乘車需求增加,爲鼓勵計程車司機疏運旅客,臺北市計程車春節從2月5日到14日加收每趟30元運費,提醒司機駕駛人以新式計費表內建春節加成,若未選取者,仍依跳錶金額向乘客收費,不得額外加收;若違規加收且查證屬實,可處9千元到9萬元罰鍰。

北市公運處科長洪瑜敏表示,春節加成共計10天,從2月5日凌晨12點開始到14日凌晨24點止,在臺北市境內上車的乘客,請依照計費表跳錶金額支付車資,下車前也記得向駕駛索取乘車證明,未按表收費情形,可記下車號、時間、地點,撥打1999申訴。

洪瑜敏提醒計程車駕駛,這十天的收費,要點選新式計費表的春節加成按鍵爲準,並且已印製春節期間計程車運費加成宣導貼紙,提供張貼在車內。

至於北市議員反映,在北市八大行業商家候車的計程車違規漫天喊價問題,她呼籲乘車民衆發現疑慮,可以記下上車的地點、時間,並以拍照、錄影方式佐證,若查證屬實可開罰9千到9萬元。

不過,洪瑜敏也說,以往案例難以確認司機駕駛是刻意還是忘記按下跳錶,通常乘車民衆都會依照之前搭乘路線經費付款,去年僅一件違規,開罰九千元。

另一方面,春節期間,北市交通裁決所仍提供吊扣屆滿駕照發還的服務,只要吊扣期滿在2月8日到2月14日者,可以於1月18日利用裁決所網頁或電洽先行預約,屆時再到思源街派出所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