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華江雁鴨自然公園禁放鞭炮、烤肉! 最高可罰6千元
▲農曆春節期間,北市開放指定區域可燃放鞭炮。(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農曆春節到來,爲維護北市華江雁鴨自然公園綠地環境及景觀設施,臺北市動物保護處15日提醒民衆,自然公園內禁止烤肉及燃放鞭炮,違反規定者可依規定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北市動保處指出,華江雁鴨自然公園一向是市民休閒遊憩好去處,鄰近的野雁保護區在時序入冬後更可見南下過冬的雁鴨們悠遊其中,此時若在園區內烤肉或燃放鞭炮,恐對棲息此處的野生動物們造成驚擾,且若火苗不慎引燃植栽或木造設施,造成意外後果不堪設想。
動保處也說,依據「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13條規定,禁止於公園內擅自營火、野炊、夜宿、燃放鞭炮等行爲,違反規定者將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另外,動保處也將於春節期間加強巡查工作,呼籲民衆確實遵守相關規定,共同維護公園綠地的景觀。
動保處進一步說,歡迎民衆在年節團聚之餘至華江雁鴨自然公園從事散步、慢跑或騎自行車等休閒活動,讓遠道而來的候鳥可安心棲息;若民衆有燃放炮竹的需求,可至北市環保局網站下載「環保無煙爆竹」音樂,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也能兼顧習俗。
▼北市除夕、初一開放放鞭炮區域。(圖/北市水利處提供)
另外,臺北市政府水利處也表示,春節期間放鞭炮,除夕、初一(2/15-2/16)共開放4處河濱指定區域,分別爲河雙21號河濱公園(龍舟點睛場)、福和河濱公園(福和橋上游約100公尺範圍內,不含福和橋下投影範圍)、福安河濱公園(不包括人行道及木質地板區)和關渡水岸公園(不包括自行車道、木質地板及人行道區)等,24小時皆可燃炮。
初二至初五則迴歸平日時段,僅開放河雙21號、福和河濱公園2處河濱公園,開放時間也有限制,僅早上8點至晚上10點才能燃炮,其他地點和時間則不開放。
▼北市初二至初五開放放鞭炮區域。(圖/北市水利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