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國賠求償追蹤 議員批消極

臺北市近3年國賠案71件,新北市有25件,以樹倒壓傷人車、道路坑洞及人行道不平致人受傷居多。北市法務局遭審計處質疑,未追蹤向第三方求償進度,有9件未獲全數求償,民代批浪費人民納稅錢。法務局允諾加強管控,每半年定期追蹤追償情形。

審計處統計,北市各機關2021至2023年間國賠案分別爲17、33及21件,賠償金額約6640萬;原因屬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欠缺有60件,最終經國賠會決議求償58案、約5870萬元,賠償義務機關會嚮應負責任的公務員或第三人求償。審計單位指,北市法務局未追蹤向第三方求償進度,導致有9件未獲全數求償。

法務局迴應,未全數獲償9件中,1件辦理求償協商中,該件求償對象爲公務員,其餘對象爲廠商。有1件每月分期給付中、1件已取得債權憑證辦理強制執行,其餘6件賠償義務機關已辦理求償作業,正在訴訟階段。

北市議員林延鳳認爲,法務局被審計處發現「未定期清查追蹤」,把列管責任寄望各局處主動通報,不僅消極更是不思改進,法務局怠忽職守,若向失職人員或廠商追索的賠償金未討回,就是用人民納稅錢埋單,不把市民的錢當錢看,難怪樹倒、天坑等國賠案層出不窮。

北市法務局表示,已請各局處檢討缺失態樣,包括行道樹、道路及標誌標示等維管缺失,即使不存在故意或過失,也需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爲精進追償作業並加強管控追蹤,確認求償對象後,將每半年追蹤追償情形。

另,新北2021年至2023年共25件國賠案成立,賠償金額1670萬5894元。新北法制局指出,國賠案義務機關不只公務人員,也包含協力廠商、機關等第三人,一年約開5次國賠會議,曾遇求償金額大,有允許分期付款,透過從薪水追討等方式,讓該負責的人不能迴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