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車轉彎須「指差確認」確保行人安全 神秘客不定時路口稽查

由於公車車體龐大,臺北市公運處要求公車駕駛員在行進間,必須要有「指差確認」的動作,在確定兩側沒有行人之後,公車才能轉彎。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臺中市公車撞死行人事故頻傳,去年曾有母子被公車撞死,昨天東海學生過馬路遭捲入車輪下,造成1死1傷。臺北市公運處則要求公車業者加裝轉彎雷達或行車視野輔助設備,並落實「指差確認」,還會與業者組成聯合稽查小組,當「神秘客」在路口確認駕駛有無落實,確保行人安全。

北市公運處統計,2023年公車事故有84件、與行人有關佔7件,2024年7月底前39件、與行人有關佔1件。公運處說,皆爲公車駕駛沒有注意到行人,若發生行人碰撞事故,會要求業者針對駕駛員進行輔導實施計劃,如尿液篩檢、個人輔導14天等,還要舉辦全公司講習,最後繳交檢討報告。

公運處表示,臺北市政府是全臺首創要求公車駕駛進行「指差確認」,駕駛在行經路口要右轉彎時,必須減速至停止狀態,然後將手舉起來,向左邊、前方、右邊指,並念出「確認左方、前方、右方無人」口訣,確認各方無人車後,能繼續向前行駛。

公運處說,駕駛必須視線、手指、嘴巴一次到位,透過指差確認留意死角,所以不可能會出現A柱擋住視線的問題。左轉則要確認對向車道無來車,往前開到車道中心,再看看有沒有行人,確認沒行人後才能起步。

爲了確認駕駛員有無落實「指差確認」,公運處會與業者組成「聯合稽查小組」,每2周至少1次在1個路口稽查,每次1.5小時,另外有隨車稽查員,每月至少600車次,若稽查發現駕駛員未落實指差確認,將納入評鑑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