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補助花蓮震損建物19件 修繕費每棟最高150萬元

臺北市建管處今天表示,受花蓮地震影響,列管震損建物紅單1件、黃單18件,共19件未修繕或補強,爲協助市民及維護公共安全,補助修繕費如每棟共用區域最高新臺幣150萬元。

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新聞資料指出,4月3日花蓮發生地震,臺北市府當天成立建築物緊急應變小組,並啓動臺北市技師緊急動員程序進駐區公所待命,瞭解全市建物災情。

建管處表示,花蓮地震後,經統計至8月初,臺北市通報建物受損共2140件,當時評估列管紅單2件、黃單26件,列管建物已陸續修繕及申請解除列管中。

建管處指出,震損建物被列管紅單,包含臺北市萬華區桂林路1處建物,因長期缺乏維護管理已不耐震,基於公共安全,10日派員強制拆除及清運,後續依規定向建物所有權人收代拆費。

建管處表示,統計至20日止,花蓮403地震後被列管建物有紅單1件、黃單18件,張貼紅單爲士林區葫蘆街2號,共19件列管建物皆未修繕或補強完成。

建管處指出,爲協助市民儘速修繕完成,維護公共安全,訂定「臺北市403震災列管紅黃單建築物修繕補強補助計劃」,針對列管紅黃單建物所有權人提供修繕補助。

建管處表示,此補助計劃公告申請期限至12月31日止,列管紅黃單建物所有權人在修繕完成後,可依規定申請補助,分別爲紅單每戶上限50萬元、黃單每戶上限40萬元、屬共用區域修繕每棟上限150萬元。

建管處指出,補助計劃經費除由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撥付8000萬元,北市府加碼1億元,總金額爲1億8000萬元,除提供403列管紅黃單震損建物修繕補助之外,針對921、331地震經複查後仍被列爲黃單,就列入此專案且可申請補助費。

建管處表示,符合修繕補助條件建物所有權人,可儘速在期限內申請,補助方式及細節可至官方網站查詢。

「黃單」是指建築物非主要結構(室內隔間或天花板等)損壞或鄰近建物傾斜達一定程度以上,致生危險者;「紅單」是指建築物主要結構(柱、樑、外牆、樓版、基礎淘空)損壞或建物傾斜達一定程度以上,致生危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