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 落實不力者將被採取監管措施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黃鑫宇)8月14日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即“北京金融監管局”)發佈《關於進一步推進北京地區金融消費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通知》(下稱《通知》)。

值得關注的是,《通知》要求北京地區銀行保險機構加大對金融消費糾紛多元解紛機制的支持力度,“不得僅以案件已進入訴訟程序爲由拒絕參與”;同時明確北京金融監管局對轄內銀行保險機構落實有關工作要求、參與金融消費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情況進行現場或者非現場督查,並對落實相關要求不力的銀行保險機構依法採取監管措施。

爲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在金融領域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通知》共提出“加大對多元解紛機制支持力度”“建立失聯修復機制”“強化糾紛源頭治理”“加強內外聯動協同”“持續完善有關機制”及“夯實相關工作基礎”這六方面具體舉措。

據記者瞭解,對於金融消費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工作,北京金融監管局向來重視。

2023年3月17日,在原北京銀保監局(即北京金融監管局前身)的推動下,北京銀行業保險業糾紛多元化解平臺正式上線,小額糾紛裁決機制、中立評估機制也對外發布,這標誌着北京地區金融消費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進入新階段。

彼時在發佈會現場,原北京銀保監局黨委書記、局長李明肖曾向北京地區銀行保險機構、行業協會及調解組織提出三點要求。其中李明肖明確表示,應持續推進糾紛源頭治理。“簡單把(金融消費)糾紛數量多的原因歸結爲業務體量大,是不負責任的”,他在發佈會現場強調道。

據悉,彼時的北京銀行業保險業糾紛多元化解平臺依託原北京銀保監局、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共同探索搭建的“金融案件多元解紛一體化平臺”(訴源治理部分)建設而來。在截至這場發佈會召開前的試運行期間,據介紹,北京地區的銀行保險機構已利用該平臺的京融鏈存證20餘萬筆,申請調解糾紛近4000件,調解成功率達83%,平均調解時長僅29小時。

編輯 嶽彩周

校對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