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立4級響應機制應對地鐵運營突發事件

昨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北京市交通委獲悉,《北京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024年修訂)》(以下簡稱《預案》)正式發佈。《預案》明確了各組織機構職責,並建立了分級響應機制,根據事件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分爲4級,並視情擴大響應。

新修訂的《預案》適用於城市軌道交通運營過程中發生的因列車撞擊、脫軌,設施設備故障、損毀,大客流衝擊、惡劣天氣、大面積停電、安全保護區事件等情況,造成列車延誤、行車中斷、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確定了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響應、恢復與重建、應急保障、預案管理等方面工作。

《預案》明確了組織機構與職責,並建立監測與預警機制。其中,對可能導致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的風險隱患,軌道交通運營企業應進行分析並及時向相關崗位人員發出預警,採取措施並按規定報告。對於因突發大客流、自然災害等原因可能影響軌道交通正常運營的,市軌道交通指揮中心、軌道交通運營企業要通過官方網站、微博、微信等,以及車站和列車乘客信息系統向社會公衆及時發佈相關信息。

預警信息發佈後,相關部門要及時響應,做好應急準備、防範措施和宣傳引導。預案對軌道交通系統內設施設備及環境狀態、突發大客流、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等不同類型預警後需要採取的防範措施進行了詳細規定。比如,對於自然災害預警,要加強對高架線路、地面線路、軌道行駛區、車輛段(停車場)、變配電站、設備間、車站出入口、風亭、冷卻塔等重點區域進行檢查巡視,加強對運營線路關鍵設施設備的巡查檢修、狀態監測和應急值守,必要時可組織專家會商,確保重點區域安全、重點設施設備運行可靠。

《預案》要求建立應急響應機制,根據事件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分爲4級,由高到低分別爲: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並視情擴大響應。北青報記者注意到,4級響應機制均明確了啓動條件和相對應的指揮調度措施。

其中,當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之一時,市委、市政府在二級響應的基礎上啓動一級響應。一是發生橋隧結構嚴重變形、坍塌,路基塌陷時,影響線路安全運營,預計恢復正常運營時間在6小時以上;二是軌道交通運營區域內發生恐怖襲擊、毒氣投放或爆炸等重大社會安全事件,嚴重威脅軌道交通運營安全,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達到國家規定較大以上級別事件,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傷,或者造成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此外,當初判突發事件進一步擴大,預計依靠本市現有應急資源難以實施有效處置時,應以市應急委名義,啓動首都地區應急聯動機制,協調中央國家有關部委、中央在京單位、周邊相關省區市,協同處置突發事件。

《預案》還對隊伍保障、通信保障、裝備和物資保障、技術保障和資金保障等方面做出了規定,並要求軌道交通運營企業至少每半年組織1次早晚高峰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調度處置專項演練,至少每年組織1次綜合聯動實戰演練。

文/本報記者張月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