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色老頭 犯12起性騷案
臺北市議員張斯綱抨擊北捷,營運績效不好,還忙着發員工年終獎金,要求檢討獎金髮放制度。(本報社資料照片)
1名71歲簡姓老翁12年來在臺北捷運犯下至少12起性騷案,堪稱「北捷不死鬼」,但北捷卻對他束手無策,不能拒載,甚至無法開罰。議員王鴻薇批北捷縱容,在車上吃口香糖、喝水都要罰1500元,提案要求北捷對多次性騷行爲乘客,應注意監控,並要求市府與中央相關部會研商禁止性騷慣犯搭乘捷運的行性。
騷擾射精 皆不了了之
王鴻薇指出,這位7旬老翁是性騷慣犯,連續在北捷犯下12起性騷案,用很多理由與藉口對女乘客騷擾射精,每次被抓獲送交警方,最後都不了了之。在北捷上連吃口香糖與飲食都要開罰,那針對這樣的性騷慣犯,爲什麼完全不能處理,縱容他從60歲犯案到70歲,北捷應針對慣犯要做反制與處分。
議員李明賢指出,1到9月性騷擾案件有25件、破獲22件,捷運警察有針對性騷擾前科成立獵狼專案,在部分性騷熱點提高見警率,他建議可將性騷擾前科或起訴定罪列入黑名單,捷運警察一看到,就隨車搭乘盯着,達到嚇阻效果。
無權拒載 保全可陪同
議員苗博雅認爲,臺北捷運公司應與中央協調與確認大衆捷運法的適用範圍,從旅客契約條例有無充分授權列爲高風線乘客的空間,雖不能拒載,但捷運保全應可陪同搭乘,而捷運也應加強求助措施。
北捷表示,現行性騷擾防治法也沒限制性騷擾者的行動,且犯罪前科屬於特種個資,無法事先知道,法律並沒有授權拒載,因此執行有困難。
最後交委會做出3大決議,包括要求北捷公司加強性騷擾防治宣導與防範措施、多次性騷擾乘客注意監控搭乘行爲,市府應與中央相關部會研商禁止性騷擾慣犯搭乘捷運的適法性與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