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巿夜店殺警案 曾威豪夫婦出庭

臺灣高等法院今天審理北巿夜店警案被告曾威豪女友劉芯彤結婚後一起出庭,均否認犯行死者妻子則痛斥他們犯行導致丈夫死亡,應負刑責

全案緣於被告曾威豪與女友劉芯彤於民國103年9月在臺北鬆壽路一家夜店與安管人員發生衝突,事後糾衆前往尋釁鬥毆;員警薛貞國得知後到場處理,遭曾男等「中山好青年」羣組成員圍毆致死。臺北地檢署依殺人等罪起訴60多人。

臺北地方法院陸續判決夜店殺警案67名被告有罪,依殺人罪各判周譽騰等16名被告,13年到10年半不等徒刑;另依聚衆鬥毆傷害致死判處曾威豪8年半。全案經上訴,由臺灣高等法院審理。106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