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定性「傳統腐敗交織新型腐敗」典型 湖南株洲前副市長被雙開
湖南株洲前副市長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雙開」。(示意圖/達志影像)
大陸湖南「三湘風紀網」28日消息,湖南省委日前批准,湖南省紀委監委對株洲市前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何劍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定性他是傳統腐敗與新型腐敗交織的典型,已將他開除公職、開除黨籍「雙開」,移送法辦。
經查,何劍波身爲中共黨員領導幹部,背棄初心使命,喪失黨性原則,權力觀異化,價值觀扭曲,不知戒懼、不守底線,多次與他人串供、轉移隱匿證據,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
何劍波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反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藉機大吃大喝;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從事營利活動,貪婪成性,大肆藉賭斂財;政績觀扭曲,違規拍板重大投資事項,導致國有資金重大風險。
何劍波利用職務之便,通過「期權交易」「股份代持」等方式收受鉅額賄賂,用「投資理財」等市場行爲掩蓋權錢交易之實,嚴重破壞任職地區營商環境,是風腐交織、傳統腐敗與新型腐敗交織的典型。
據指出,何劍波的上述行爲已嚴重違反中共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中共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在中共十九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大陸《監察法》、《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湖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何劍波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株洲市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