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影響延誤班機4~6小時 要買不便險纔有賠
▲因暴雨影響導致班機延誤,若民衆事先有投保旅遊不便險,即有班機延誤慰問保險金的理賠。(圖/記者官仲凱攝)
昨(2)日北臺灣受到暴雨侵襲,讓一整天國內外班機的起落大受影響,使得許多民衆的旅遊計劃行程整個被打亂。產險業者表示,民衆若有投保旅遊不便險,只要班機在預定時間前4~6小時(依各家保單規定)內確定被取消、延誤及機場宣佈關閉,且在預定起飛時間後4~6小時內無班機可搭乘,即可得到理賠。根據民航局統計,昨(2)日一共有國內航班取消124班、延誤41班,國際航班取消10班、延誤達127班,對此新光產險指出,有投保不便險的民衆,就算人在國外搭乘飛機回國,若因天災如颱風、豪雨造成班機取消無法回到臺灣,都可依保險契約約定保險金額,給付班機延誤慰問保險金。
以國泰產險的旅遊不便險爲例,其是採取定額理賠,當班機於預定時間起飛前延誤4小時以上,或是預定起飛時間後4小時內沒有其他班機可轉乘,就可理賠。但保險期間內以給付2次爲限,同一出發地以給付一次爲限,每次爲4500元。
不過,由於每家產險公司的保單條款不盡相同,申請理賠時所要求的單據也不一樣,如有關飛機延誤、取消所需要的證明文件,除包括航空公司出具載有被延誤期間及延誤原因證明文件、登機證及機票正本等,有些還需要必要的食宿證明才能申請理賠,民衆要特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