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提前解約天氣女孩「是誤會」 陳國華:每個人年紀漸大

天氣女孩先前爆出遭欠薪還被提前解約,陳國華怒告週刊王》。(圖/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音樂人陳國華擔任執行長的「十全娛樂」先前遭《週刊王》報導,提前與女子團體「天氣女孩」提前解約,還積欠近3個月演出酬勞,陳國華今天下午1時許赴臺北地院遞狀向週刊王所屬王道旺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總編李世偉及撰寫女記者提民事求償2千萬。陳國華解釋,大家誤會了,天氣女孩每人年紀漸漸大了,我們在做換新動作,並不是放棄她們。」

針對媒體指控提前解約天氣女孩,陳國華今天公開解釋,大家都誤會了,「是因爲大家都知道天氣女孩的年紀都漸漸大了,我們在做換新的動作,我們也在訓練一批新的天氣女孩,『天氣女孩』這個招牌我們是有註冊的」,2000年就在創造天氣女孩的產值,是一代一代,「並不是放棄她們,我們還有其他合作」,包含個人旅遊節目也是有合作,因此解約這部分其實是有誤會的。

陳國華還說,當天週刊王2名記者來公司,對方並沒有認爲該篇報導是有瑕疵,是說要做更正報導,「但我們想要的是道歉啓事而非更正報導,所有消息來源都並非出自天氣女孩口中」,先前也與李姓總編溝通過來道歉,但他們卻是表明來採訪,這已經是本末倒置。

陳國華今天赴臺北地院正式遞狀提告,他表示今天主要是補民事訴訟,因爲週刊王的該篇報導已造成本公司商譽非常大損害,對於對方指控公司沒發送薪資部分,他們有提出很多的證據,未經證實提出這樣報導,在新聞處理上是很大的瑕疵,「我們與律師商議後決定提出民事求償,本公司資本額是2億,週刊王是2億9千萬,所以才求償2千萬。」

▼陳國華(右)今再向週刊王提出民事求償2千萬。(圖/記者張曼蘋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