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版李宗瑞」下藥性侵2國中女 和解仍重判10年
男子羅育祥約尋求打工的2名國中女生面試,再下藥性侵、拍猥褻照得逞,事後雖然被害人家屬和解,仍遭臺北地院重判10年。(黃捷攝)
男子羅育祥負責某保全公司的面試工作,竟利用職務之便,在人力網站邀約尋求打工的未成年少女,再以動物麻醉藥品迷昏,性侵名國中女生得逞,並拍下不雅照,犯行如同「保全版李宗瑞」。臺北地院審結,依2次使少年被拍攝性交及猥褻行爲之照片、影片罪,重判羅10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羅男擔任保全公司區經理,負責面試工作,竟伺機在人力銀行等網站搜尋未成年的求職少女,2018年5月間以打工面試爲由,分別邀約2名15、16歲的國中女(A女、B女)生出來面試。
5月5日當天,羅男開車載A女他新北市住處拍攝實習照片,途中竟在飲料中摻入安眠藥物請A女喝,到住處後要求A女換上實習制服,待藥效發作,隨即出手性侵,並拍下與A女性交的照片。
羅男食髓知味,5月26日又約B女面試,載回住處後要求B女在制服內穿肚兜、絲襪及情趣內衣,並以同樣手法迷昏B女,拍攝不雅照;B女雖一度驚醒,羅男第一時間未得逞,但載B女回家時,見B女在車上昏睡過去,竟在車內手淫,把精液倒入B女口裡,後再帶往汽車旅館性侵得逞。
合議庭認爲,羅男利用少女有經濟壓力、謀求工作的機會,僅爲滿足個人私慾,以藥劑方式猥褻性侵,影響被害人身心發展,但考量已與被害家屬達成調解,相當程度彌補損害,2次罪行各判7年6月,應執行10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