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爸獨養2子女到大學畢業 8年後慘淪1天吃1餐

保全爸獨養2子女長大 8年後慘淪1天吃1餐(示意圖/達志影像)

高雄一名張姓男子,24年前妻子過世後,擔任保全、粗工撫養子女,小孩唸到大學畢業後,便離開家裡沒再與父親見面,而張男年紀漸大,多種慢性疾病纏身,生活頓時陷入困難,有時甚至一天僅吃一餐,因此決定提告子女,要求付生活費撫養父親。

張男表示,當年妻子過世時,兩個小孩分別才小學一年級、與三年級,自己從事保全等工作,將小孩扶養長大,未料他們大學畢業後,就離開家裡,與子女長達8年沒有見面。自己則罹患糖尿病高血壓、腳麻痹等慢性病,生活過得相當辛苦。

除了受疾病所苦,張男年紀也大,無法繼續工作,不僅房租繳不起,連吃一餐都有問題,先前可以領取的3731元社會補助也被取消,生活困頓才決定提告子女。

法院審理此案時,雖然兩名子女都沒有出庭,不過經調查張男的兩個孩子收入,大兒子最近2年的年收入爲62萬至83萬元,女兒收則爲38萬元,兩人是有能力撫養父親,因此判決兩人每一個月,應各自付1萬837元的扶養費給父親,全案仍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