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妻開店賣麻油雞 約小王店裡「吃吃」 監視器拍好綠畫面

幫妻開店麻油雞小王店裡「吃吃」 監視器拍好綠畫面(示意圖/達志影像)

花錢越南妻子開店,反而成爲方便偷吃好地方,一名田姓男子與越南妻結婚後,對方要求開店賣麻油雞,結果越南妻帶同鄉小王到店裡約會,甚至豪不避諱對小孩說,「要不要這個叔叔當你爸爸」,偷情事蹟因此曝光

根據判決書,2019年10月,裴姓越南妻表示想要改善冬天收入,要求田男開店讓她賣麻油雞,2個月後裴女抱怨因爲工作累,不想家中、店裡往返,因此帶着小孩住到店裡,但其實是爲了方便與同鄉小王偷情。

而小孩雖然年紀不大,但仍察覺母親異樣,因此向父親說「媽媽行爲怪怪的」,田男隨即調閱店裡監視器,發現妻子與小王多次在裡面親親我我,像是摟抱、親吻愛撫,甚至還有疑似口交畫面。

不僅監視器錄到裴女偷吃,田男指控妻子曾向小孩說「這個叔叔帥不帥?要不要這個叔叔當你爸爸」、「你敢告訴爸爸,我會和叔叔一起打死你」、「小孩再生就有了」等語,認爲裴女侵害配偶權,向兩人求償60 萬。

針對田男指控,裴女反駁與同鄉只是朋友爆料田男4年前也曾外遇,還不願意離婚,表示婚姻變調是有原因的,且自己薪水不多,無法負擔高昂賠償金法官審理此案時,認爲監視器雖然拍到親吻愛撫,但沒拍到口交行爲,田男亦無法證實小孩說法,最後審酌侵害情節,與雙方經濟能力,認爲應賠償金16萬元。